事件概述
近日,广东韶关市的网民朱某因使用VPN(虚拟私人网络)“翻墙”上网而受到行政处罚。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的讨论,尤其是在中国当局对“翻墙”行为的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。这是近年来少数因个人使用VPN而受到处罚的案例,标志着网络管控力度的加强。
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
根据广东韶关市公安局于1月4日发布的信息,朱某被指控“擅自建立、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”,并被处以警告及罚款1000元。朱某在2018年8月至12月期间,使用自己的手机安装了翻墙软件蓝灯(Lantern Pro),在被查处前一周内登录了487次。
同时,另一份来自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的通知书显示,重庆的网民黄某也因类似行为遭到指控。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“翻墙”行为合法性和后果的讨论。
法律背景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六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。公安机关可对违反此规定的人给予警告,并处以最高15000元的罚款。自2017年起,中国政府开始收紧VPN市场,许多VPN服务商相继停止服务,苹果公司也在中国区下架了674款VPN应用。
选择性执法的现象
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李治安指出,中国当局的网络管控执法时紧时松,依据是“翻墙”行为对国家的影响程度。根据保守估计,目前中国有两到三千万网民使用VPN,执法措施往往是选择性的。
“翻墙”的意义与影响
对于许多网民来说,使用VPN“翻墙”是获取信息和技术的一种手段。苏州一位网络工程师刘元表示,他在工作中常常需要访问国外资源,以提高工作效率。而武汉的程序员郑涛则提到,使用VPN帮助他获取行业信息。
然而,随着网络监管的加剧,许多网民对“翻墙”的行为感到无奈,仍然选择在特定情况下使用VPN,尽量避免触犯法律。
结论
随着中国网络管控的不断升级,个人使用VPN“翻墙”面临越来越大的法律风险。网民在享受互联网自由的同时,也需谨慎应对可能的法律后果。未来,如何平衡网络安全与言论自由,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关键词: VPN, 翻墙, 网络管控, 行政处罚, 法律风险